【婚姻法第17条及解释一的理解】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姻法解释一: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