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
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
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
3、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
4、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
6、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