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办理 。
【涉黑性质的案件哪里办理】【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09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 立案侦查 。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 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