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物是指作为民事权利的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的物质客体 。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1、存在于人身之外;
2、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
3、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人的尸体属不属于民法上的物】4、物以独立成一体的有体物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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