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
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例如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等;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等行业 。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是哪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 , 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