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
【如何保全房产】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 , 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
3、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 , 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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