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危害性如下:
1、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竞争秩序混乱,形成不公平竞争;
2、他削弱和窒息了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应有的活力和作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有哪些】3、严重阻碍了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推荐阅读
- 婴儿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猫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庆是哪里的哪个省的
- 宝宝吃奶量减少怎么办
- 库房管理方法
- 梦见树上有两只老虎
- 宝宝大便糊状正常吗
- 葡萄如何保鲜储存
- 宝宝长牙烦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为什么要先烧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