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斗而讼于社伯的于怎么解释】于:到 。出自明朝刘元卿的《应谐录》 。
原文:昔人有睹雁翔者 , 将援弓射之 , 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竟斗而讼于社伯 。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 。已而索雁 , 则凌空远矣 。
译文:从前有两兄弟看到天上的飞雁,准备弯弓射雁 , 哥哥边弯弓边说:射下来煮着吃 。他的弟弟争着说:鹅才适宜煮着吃 , 雁要烤着才好吃 。竟互相争吵起来,最后不得不到到地方上的长者那里去评理 。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 。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两兄弟最终只能望雁兴叹,空留笑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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