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 , 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陬垦褐锌赡芊⑸O栈蛘呱畈荒茏岳淼?nbsp;, 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哪些病可以不用坐牢】(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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