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上,没有传讯的概念,只有传唤,事实上,所谓的传讯就是传唤 。
【传讯与传唤的区别是什么】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 , 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受传唤人应准时到案 。无正当理由,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 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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