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有什么用

据了解 , 在《民法典》实施之后 , 关于居住权的登记工作就开始在不少地方陆续开展了 。据了解 , 目前石家庄、滁州等地已经开始进行居住权登记的相关工作了 , 依法规范居住权登记 , 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 , 推动居住权登记落地实施 。那么居住权登记具体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看看吧 。
5月1日起 , 石家庄市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 , 申请人可以按照《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 。5月10日 , 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 , 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石家庄市正式落地 。
此外 ,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印发实施了《邯郸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 , 依法规范居住权登记 , 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 , 推动居住权登记落地实施 。
除了石家庄和邯郸 , 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向市民颁发滁州市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 “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在滁州市正式落地实施 。
居住权设立后 , 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 , 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 , 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 , 居住权也不受影响 。据了解 , 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 。法律专家表示 , 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 , 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 。例如 , 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 , 再把名下房屋出售 , 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 , 实现以房养老 。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 , 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 , 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 不享有收益的权利 , 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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