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爵位制度

明朝爵位分为:
【明朝爵位制度】1、宗室封爵 。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 , 长孙立为世孙 , 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 , 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二品;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 , 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 。
2、外戚封爵 。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 , 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二是可以世袭 , 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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