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需要分情况来看,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 , 可以不中止执行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 ,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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